近6年来首次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04.06.2014  10:54

我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稳增长“组合拳”,比如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一项,年产10万吨原煤企业一年可免缴数百万元基金

6月3日,端午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我省《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的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但下行压力明显增大。关键时期,省政府果断出手,打出一套稳增长的“组合拳”。这些举措都具备哪些新特征?背后具有怎样的新理念?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与历年类似措施相比

奖励和减负力度都非常大

纵观此次出台的16条措施,其中一大亮点是全面清理各类涉煤行政事业、中介服务及培训收费项目,暂停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这是近六年来,我省首次暂停征收该基金。

2008年8月1日起,我省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原煤(含洗混煤)、洗精煤、焦炭分别按照40元/吨、60元/吨、70元/吨的标准征收。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向火电厂供应电煤的煤炭企业。照此测算,一个年产10万吨原煤的企业,每年仅此一项,就要上缴数百万元。

此后,随着供需关系发生变化,煤炭企业经营状况江河日下,不断有企业呼吁取消该项基金。现在终于如愿,对于省内煤炭企业是一个重大利好。

措施》还明确,今年丰水期市(州)主网大工业用电量的增量部分可按外送电价水平执行,降低产品检验检测收费,各项涉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在现行执行标准上降低10%,计量、安全检定检测收费降低10%,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降低10%,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降低20%;制造业主辅分离设立的服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相比历年的类似措施,上述无论是奖励,还是减负,力度都非常大。

支持服务业发展

对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

为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措施》明确,鼓励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家装市场开展促销活动。对2014年市场交易规模首次上50亿元、100亿元台阶的,给予市场促销奖励。“家装产业作为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的鼓励,将有利于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

我省服务业在整个GDP中的占比偏低。《措施》在服务业方面着墨颇多:支持2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和自主创新平台建设、信息化改造提升、品牌建设和招大引强。强化服务业投资活动,对当年投资10亿元以上、带动性强的服务业重点项目,按一定比例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在信息消费方面,大型数据中心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鼓励其参与直购电试点;优化信息消费环境,拓展信息消费领域,提升通信运营商服务水平。

减负担优环境并重

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

减负担: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允许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优环境: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进一步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前审查内容。

给鼓励:支持省内企业参与省外境外大型项目招投标,对中标企业带动省内工业品销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带动工业品销售额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支持省内企业参与省外境外大型项目招投标,对中标企业带动省内工业品销售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带动工业品销售额从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

施惩处:开展在建工业项目进度清理检查。2012年、2013年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项目在2014年6月30日前未开工建设或停工超过6个月的,收回已拨付资金,用于支持新确定的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