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课外活动

01.06.2014  11:43

  原标题:首次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课外活动

  ——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解读

  □本报记者 钟振宇

  “六一”前夕,《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出台。《意见》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采访了参与文件起草的团省委、省少工委负责人和我省少先队工作专家。

  运用新兴媒体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意见》强调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把握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发展特点。”团省委书记刘会英说,在少年儿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顺应少年儿童天性和身心成长规律,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并形成科学有效的少年儿童理想信念教育体系。

  《意见》提出积极适应时代要求,重视新兴媒体应用,建设和拓展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网上阵地。“重视新媒体引导功能,是我省在少年儿童思想教育方面的一个思维突破。”省少工委相关负责人说,以前探索新媒体应用更多是针对青年,其实很多少年儿童从小就接触网络,和“80后”、“90后”相比,“00后”的孩子是名符其实的互联网“原住民”。在新时期,要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和少先队工作需要,优化网络环境,让少先队的正能量在网上出声音、有声势。《意见》还体现了极具四川本土特色的理想信念引导方向,即“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广泛运用‘三基地一窗口’等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鲜活教材”。

  推进少先队阵地标准化建设

  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发展方向。《意见》提出“探索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红领巾小社团活动”,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课后活动的辅导老师可以是符合学校开展活动需求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多元化的专业力量可以为孩子们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一位少先队工作专家告诉记者。

  为实现少先队与学校教育密切融合,《意见》要求把少先队活动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少先队阵地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确保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等成为校园“标配”;在考核上,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对小学、初中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

  我省有近30万名少先队辅导员。针对他们因职称报考评定难而导致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空间受限、部分学校未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而导致辅导员面对工作有顾虑、怕投入等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少先队总辅导员制度、落实学校大队辅导员中层管理人员待遇等。

  少先队工作专家认为,从省委层面明确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内容、工作量、工作质量纳入职称评价范畴,这对推进少先队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政策在省内各地落地开花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我省很多地方未将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培训完全纳入教育系统教师培训计划,每年有机会参与各级共青团和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的人次不到全省少先队辅导员总数的3.5%。《意见》首次提出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师资培训体系,首次清晰界定辅导员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继续教育的责任方,对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认同感具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