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01.04.2014  07:40

   广州首次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两项纳入听证目录,是否纳入目录仍由“政府部门说了算

  南都讯 记者刘其劲 见习记者邝蔚丹通讯员穗府信 广州市《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以下简称《决策目录》、《听证目录》)昨日公布。

   15事项列入《决策目录

  去年11月,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政府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规定目录中的决策事项必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市政府对2014年市政府和各部门共计174项重点工作事项进行了梳理,经两轮专家论证、部门磋商协调、征求人大政协意见、副市长协调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将15项决策事项纳入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这份《决策目录》中,包括重大经济政策措施类事项5项、编制规划类事项2项、民生政策类事项6项、其他类事项1项。其中,“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等两项纳入《听证目录》,需执行听证程序。

  据悉,根据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规定,《决策目录》中的决策事项将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市政府集体审议决策的5大程序开展,其中《听证目录》中的2项还将依法举行听证。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决策。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为何不听证?

  在昨日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发布会上,媒体对两个目录最为关注的仍是何为“重大”?这些决策项目为何能纳入两个《目录》?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州市已先后出台《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等四个规定。其中,对于何为“重大决策”,这些规定只进行了定性描述和七大类列举,未见有量化标准,是否纳入《决策目录》主要由市政府或承办部门决定。对此,作为相关规定和《目录》的草拟单位,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的解答也只是重复相关规定条文。“可能很多部门还是觉得不好把握,我们也感觉不好把握。”吴明场坦言,“重大行政决策”的界定是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同样,为何“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  OCs)排污费征收事项”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两项纳入《听证目录》,而其他13项未纳入等问题。吴明场表示,由于扬尘的事项涉及到收费的问题,殡葬涉及人群较广,所以列入听证。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也涉及收费、涉及面也广,为何不纳入《听证目录》?”现场有记者继续追问。对此,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何兆升表示,目前两个《目录》只是部门提议阶段,下一步还有公众征求意见阶段,若出现市民或者是社会公众争议比较大的或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也可能调整《听证目录》。

   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制定公共资源开发利用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

  ●制定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

  ●制定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意见

  ●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及产业功能区布局专项规划(2013-2020)

  ●建设大型多功能生活垃圾中转站

  ●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办法

  ●制定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

  ●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  C  s)排污费征收

  ●制定民营经济准入行业负面清单

  ●建设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平台

  ●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冰鲜上市试点

  ●制定基本医疗服务下沉到基层运行的政策措施

  ●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规划(2015-2020)

   201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  C  s)排污费征收

  ●推行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