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首台套产品研制 我省最高奖500万
09.12.2016 13:1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是指在我省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重大技术创新产品,包括重大技术装备成套设备和单台设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根据《办法》,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企业自愿申请认定。通过认定的,列入当年《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公告》,有效期为4年。
《办法》提出,对列入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有效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其中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奖励资金的30%奖励给研制单位、70%奖励给用户单位;研制单位在省内、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奖励。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9.12.2016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