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在嘉陵监狱开庭审理

30.10.2014  02:41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傅春 冯红梅 记者 张军)近日,省高级法院在嘉陵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嘉陵监狱提请的罪犯杜某减刑案。

  作为全省首例“三类罪犯”减刑案,省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员出席庭审,并对庭审过程进行了监督,南充市检察院派驻嘉陵监狱检察室全程配合。嘉陵监狱部分干警和200多名罪犯参加了旁听。

  罪犯杜某,男,现年38岁,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罪,2010年7月23日被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于2012年3月16日送嘉陵监狱服刑改造。在改造期间,驻狱检察官多次对其讲解法律,帮助其正确理解关于“三类罪犯”的刑事司法政策规定,为其改造指明方向,助其放下包袱,主动认罪伏法,认真改造,并达到了减刑条件。经过宣读减刑呈报情况、听取刑罚执行机关提请建议、检察机关发表检察意见等庭审程序,全省首例“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公开审理顺利完成。

  此次“三类罪犯”减刑案公开庭审,让参加旁听庭审的罪犯,特别是“三类罪犯”们看到了希望,他们纷纷表示,公开、公平、公正的减刑程序,让他们树立了通过积极改造获得减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