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全国首个省级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

25.07.2019  00:51

  新华网成都7月24日电(胡攀)7月23日,在四川德阳市罗江区白马关镇“捌零后家庭农场”的院坝里,一场新闻发布会正在举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在会上正式发布《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标志着四川正式启动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

  发布会别开生面地选择在田间院坝里举行。

  根据《行动方案》,从今年开始到2022年,四川将分两批次培育家庭农场5000户以上,每批次培育3年, 并实行“2+1”培育时间安排,即两年创建加一年提升。培育对象中以粮油为主的家庭农场将占50%以上,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占20%左右,并建成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县。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卿足平介绍,家庭农场作为小农户升级版,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四川加紧编制“川版”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也是全国省级层面制定的首个农户家庭农场培育文件。

  按照《行动方案》,培育对象须是农户,经营以家庭劳动力为主。家庭成员有一定的文化技能水平,社会信用良好。对45周岁以下或文化程度较高的,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孵化。

  《行动方案》强调了培育对象需要具备适度经营规模,比如从事粮油种植业的,种植面积山区30-100亩,丘区50-200亩,平原100--500亩;从事生猪养殖的,年出栏 200--500头等。对经营规模的要求既有下限又有上限,防止了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和“一味求大”的简单认定办法。

  土地的规范流转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先决条件,《行动方案》要求培育对象需有规范的流转合同和备案手续,且经营土地的剩余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培育”是此次《行动方案》的鲜明特点之一。培育的路径重点体现在坚持系统化培训、精准化帮扶、常态化管理、多元化联动、规范化认定上。

  《行动方案》明确将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结合起来,探索同向共进机制。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培育成功的农户家庭农场,其农场主就是职业农民认定的主要来源,将纳入职业农民的相关政策扶持范围。

  同时,四川将建立“户、场、社、企、园”多元联动机制,即扶持小农户成为规模经营户,支持规模户建设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支持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超市等紧密联接,支持家庭农场入驻现代农业园区,形成互助共进机制。

  《行动方案》明确,被纳入培育的家庭农场可享受智力、项目、资金、金融和创业等多方面支持。

  据介绍,今年四川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9500万元,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从小农户中培育2851个规模适度家庭农场,每户补助10万元。同时,支持290户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示范工程,其中入选国家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每户补助30万元,入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户补助20万元,其余各级经审定通过的示范场每户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家庭农场规模,完善农业生产设施和设施设备。

  据介绍,此次培育对象选择采取自愿申请形式,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和上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分配名额,各地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向村两委提出申请,经层层上报,合格后被纳入培育计划。

责任编辑:郑玮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