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29.07.2015  13:01

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花落成都

  央行会同多部门“专项设计”19项改革服务“三农

  本报讯(记者 李龙俊)7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获悉,由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部委会同四川省政府联合制定的《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印发,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将承担5个方面19项农村金融改革任务。《试点方案》包括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健全配套政策措施五个方面的19项金融改革任务。《试点方案》提出,支持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符合准入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或参与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优先引入和培育本地优质企业和种养大户投资入股;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方面,提出发展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开展农业设备、农作物、农产品等农村动产抵(质)押贷款等;提出推动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拓宽“三农”融资渠道;逐步将林地使用权、林木使用权、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及已确权的农业设施的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纳入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的供给和服务水平。

  按照部署,成都将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备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在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取得重大突破,率先形成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支撑体系,基本实现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试点方案》由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联合制定。选择成都试点,分析人士认为,是因为成都是全国首批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以来在建立农村产权制度、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以及探索城乡一体化的金融改革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为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打下了基础。

  省政府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将会同相关国家部委,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推动做好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改革的各项试点工作,力争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西部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起示范和引领作用。

  原标题: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花落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