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第二十八期)

29.09.2015  09:55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要求:根据《农业行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目录》,在全国饲料工业行业中,对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并于2003年2月8日正式施行了“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厂中央控制室操作工”、“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饲料粉碎制粒工”等四个国家职业标准。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104号)根据文件精神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则》及本鉴定站2015年鉴定工作计划,发布本公告。

  一、鉴定工种:饲料检验化验员;

  二、鉴定的技术等级:初级(五级);

  三、报名对象:现已从事或拟从事饲料、饲料原料及饲料添加剂检测的人员。

  四、报名条件

  申报参加初级技术等级鉴定的人员,须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或接受本专业2年以上系统学习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6日(注:请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并领取教材,以便复习备考。超过该期限,不再报名。) 报名时,请带上学历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3张小2寸免冠彩照,并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省饲料工作总站

  六、收费项目

  鉴定费:170.00元

  教材费:60.00元

  七、考核标准、方法和指定考核的参考教材:考核依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饲料检验化验员)进行。

  指定教材为: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饲料检验化验员》。

  八、鉴定时间和地点

  鉴定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闭卷笔试,下午操作技能考核。

  鉴定地点: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省饲料工作总站。鉴定期间,食宿自理。

  联系人:林顺全、曹煜

  电  话:(028)85541017、(028)85026821

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104)

2015年9月28日

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