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30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治 拆违限7月底前完成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近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指出四川省还有30个问题未完成整治。7月12日,省环保厅对此作出回应,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督促各地加快整改,确保按期完成。
据了解,2016年我省开展了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共查出120个问题,按要求,排查出的各类问题须于2017年底完成整改。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已推进完成90个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率达75%,还剩30个问题尚未完成。
这30个问题,概括分为饮用水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法建筑、存在企业污染源、存在排污口、存在交通穿越等四类问题。根据相关各市的整改方案,需要通过拆迁、排污口整治以及管控等措施共计21个问题,需要通过取水口及饮用水水源调整共计9个问题。
目前的最新进展是,30个问题中,实施饮用水水源和取水口搬迁已制定方案,完成可研和初设等前期工作的有4个;实施排污口整治、违规建筑拆迁完成相应方案并形成相应协议的有7个;正在实施开展工程整治的有19个。
为进一步督促相关各地强力推进整改,我省下一步将明确目标时限,分类整治、限期完成。根据整改问题的难易程度,将余下30个问题逐一明确时间节点,限期完成整改。其中,对容易整改的排污口整治、违规建筑拆迁等问题,限于7月底前必须完成,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组织专家现场指导研究,7月底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年底前限期整改完成。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将对3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并对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项目加快审查审核进度,保证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对各市整改落实情况定期排序,对整改进度迟缓地区分别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和省环保厅厅长进行约谈,对未能按期完成地区实施区域限批,直至整改完成。
此外,我省环保部门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各方监督,确保饮用水安全,定期公布地级及以上饮用水源水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饮用水水源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及问题曝光,倒逼问题整改到位,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