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饭局的学问:官员感叹吃饭不再是生理需要

11.02.2014  12:50
核心提示:  李红是西部某县级市的城管局副局长,对于那些数不清的饭局,他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累,但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应对。市里有名领导

  李红是西部某县级市的城管局副局长,对于那些数不清的饭局,他和其他人一样都觉得累,但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应对。“市里有名领导感叹过,吃饭不是生理的需要,是感情的需要。”李红在廉政瞭望记者面前露出一丝苦笑。

  不过,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之风却与厉行节约的宗旨格格不入,八项规定中的重要内容,就是遏制舌尖上的腐败。

  当“中国式应酬”遭遇八项规定,一些官员们似乎不会吃、不敢吃了。

  请客容易送客难?

  《陋室铭》中有句话,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这句话用在公务接待中却并不准确。上级、平级、下级,在过去都能从公务宴请中找到自己的一个位置。

  “最能成为座上宾的,自然是上级领导”,李红掰着指头向记者诉说,以往要过年了,四大家分管城管工作的领导,都得请到,还不能厚此薄彼。不同的宴请,规格自然不同。

  此外,在李红往年参加的宴请中,和城管局平级的一些重要单位一把手也少不了。李红介绍说,市里的单位很多,城管局并不会邀请每家单位的领导,但诸如财政局等单位的一把手,一定会在受邀之列。至于下级间的宴请,早在去年春节前就全部取消,全局不再组织团年,局里各大队、科室也不再团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多数单位的情况与李红所在的城管局类似,下级的宴请与聚餐已绝迹。比如团年宴,没有一家单位今年有此计划。至于对平级与上级的宴请,部分则保留了下来。

  在西部某县的建设局,就明确规定,部门内不组织聚餐,只有上级单位或外地单位有客人来时,才进行接待。不过该局副局长表示,中国素来讲究待客之道,外地来的客人,自然还是要接待一下。八项规定出台后,县委确定了接待工作的八字方针:热情周到、勤俭节约。“按照我的理解,对待客人,摆在第一位的还是热情周到。”

  为何取消平级或上级的宴请较为困难?除了官场里“唯上”的心态,也有许多现实的困境。一名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关于接待的有些具体问题,不是县里、市里能解决的,还需要更高层面来协调。“过去年年请,现在突然取消了,有的人难免有想法,请客容易送客难啊!”

  浙江温州曾出台过被网友誉为“史上最细”的公务接待标准,明确公务人员在温州市内从事公务活动,确需在当地就餐的,所有人员一律吃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

  不过温州官员也表示,这项规定仅限于同城接待,对于上级单位或到温州考察学习的市外单位,并不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内部的事情好解决,比如各乡镇民政干部的年终大会,按过去的惯例,开会之后所有人要聚餐,从去年开始这顿饭就取消了。但外面来的客人还是要接待,像在外地流浪的人员被遣返回来,我们总要接待一下负责这项工作的外地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不过按什么标准接待,现在还没有具体说法。能否全国统一规定,凡是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食宿全部由原单位报销,当地不再负责?”

  吃多少算是大吃大喝?

  八项规定出台后,为人深恶痛绝的官员大吃大喝之风得到极大扭转。不过当廉政瞭望记者赴各地采访“落实八项规定情况”时,数名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却纠正了记者的说法:“不能说是‘落实八项规定’,应当是‘落实八项规定的精神’。”

  一名纪委干部解释说:“八项规定是针对中央领导人提出的,它的适用对象也是中央领导。至于各地,是要落实八项规定中体现出的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的精神。”

  既然八项规定并不是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一个条分缕析的“硬框框”,那么在贯彻执行时,各地如何掌握标准?

  姚锐是西部一名副县长,他所在的市,按照八项规定的精神,制定了九项规定,而县里又进一步细化,制定出十项规定。“总的精神都是严禁铺张浪费,但条款更具体。比如市里的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县里则规定接待时不得点海鲜产品。”

  一名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介绍,现在公务接待中一般不会出现高档酒了。“关于什么是高档酒?市里有个文件,说的是茅台等一类名酒。这个‘等’字如何理解,上面也没明确说。我们的理解就是,凡是价格与此相近的,都属于高档酒。”

  李红则拿酒打了个比方,一般局里内部吃饭,都是喝一百多块钱的酒;邀请其它局的领导,就得上三五百块的酒。至于邀请上级领导,那得看领导喜欢喝什么。“两桌人喝一瓶200多块钱的酒应该不算什么,但喝了七八瓶几十块钱的酒照样要算大吃大喝。”李红表示,“对饭局是否奢侈的定义,并不是因为酒的品牌,或者说酒的价格,这必须看饭局的档次和规模。”

  华东地区一名接待办主任对廉政瞭望记者说,现在都讲吃工作餐,不搞宴请,但工作餐的标准如何掌握?究竟50元/人算工作餐还是80元/人算工作餐?“有次邻县县长来考察,关于工作餐的接待标准如何制定,我们也拿不准。最后还是区委书记决定,安排去酒店吃自助餐。据我所知,那家酒店的自助餐就是168元/人。”

  姚锐向记者坦承,在整治大吃大喝现象时,确实面临着一些疑惑。“究竟吃多少钱的宴席,算是大吃大喝,目前还缺乏标准。”他介绍道,清理办公用房时就很简单,上面有规定,哪种级别的领导能拥有独立办公室,不够级别的就坚决清理。还有处级干部的办公室面积是多少,厅级干部是多少,文件上一目了然,凡是有超标的,限期清退。

  四川省纪委一名处级干部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了解到下级单位的许多意见,目前正在调研,力争能尽快出台操作性更强的规定细则。

  一些市、县一级的纪委负责人则建议,上级部门出台的细则,既要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少搞一刀切,也要拿出让人一目了然的硬指标。“规定太细,缺乏操作性不行,但要是标准太宽泛,极有可能会有人钻空子。”

  由于具体标准有待细化,便衍生出另一个问题—有些行为,在某地算是违规,到了另一地,却又并未被禁止。

  一名东部地区省级纪委的干部王宇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省也曾考虑出台一个细则,对婚丧喜庆的桌数进行规定。但一番调研之后又作罢。“每个人的社会关系不一样,亲朋圈子也不同,不太适合搞一刀切。”

  官员饭桌去哪儿了?

  “虽然各地纷纷出台针对大吃大喝的禁令,但有时候又不得不吃,我们只能转战第二、第三战场。”中部地区一名县委秘书长王安东表示,“吃得最多的是单位食堂,当然也有一些具有政府背景的酒店,最有印象的一次,是在反贪局的审查点吃的,那里的厨师是从五星级酒店请来的,手艺不错。”

  据廉政瞭望记者了解,很多单位去年干的最多一项工程建设就是翻新食堂。“餐厅外表跟大排档无异,大部分菜式是普通家常菜类型,但里面的包间有专用电梯直达,吃什么,只有参加接待的人才知道。”王安东说,“有几次在吃饭的时候,县领导都点名要他去‘关上门’”。

  广东某省直机关一名中层人员赵力经营着其单位的餐厅,并很早就开始做公务接待,还带了不少政府圈子里的朋友前来就餐。如今该餐厅在政府圈子里小有名气,甚至,外省一家国企广东分公司的负责人也“慕名而来”,宴请广东当地一些在政府工作的朋友。

  位于大院里头的餐厅能把外省国企吸引前来做东,这让赵力意识到相关部门对铺张浪费的敏感程度。“除了隐秘的原因,食堂怎么说都比酒店会所便宜,不容易出问题,”赵力说,“虽然他们依然是用公款结账。”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无论公款吃喝转移到哪里,采取多隐秘的形式,最终还是要拿发票报销。财政预算不够严谨细化、对假账审计不力、公务接待长期缺乏标准和监督,是造成公款吃喝屡禁不绝的根源。

  一名市直部门的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许多单位的接待费用居高不下,绝不仅仅是管不住自己的嘴,而是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费用,最后全用接待费冲掉了。刹住了吃喝风,也要堵住这个大漏洞。李红也说,团年宴上发出的那些红包,最后都会统一归入接待费中报销。

  某县纪委副书记介绍曾经查办过一起案件,有名局长拿着公款去行贿,最后又用餐饮发票把这笔钱报销了。一名省级纪委的党风室主任告诉记者,该省纪委曾联合财政部门,下发了规范财务制度的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凡是公务接待报销,必须要单位公函与接待清单。公函由被接待单位出具,证明本单位人员确实到了当地,需要对方出面接待。接待清单上则写明宴席菜品与出席人员。

  不过他也承认,在落实这项制度时,存在打折扣的现象。有些单位是接待之后,再来补办公函与接待清单。甚至还有单位,没有这些单据,一样在报销。有被查处的财务人员还显得很委屈,说:“自己在这个单位上班,一把手签字让报销的钱,自己敢顶着不报?”

  一名高官和部分餐厅老板相熟,勉强安排一些看得上眼的饭宴,但经常要欠他人情成分,高官不想每次都打人情牌,所以不敢再问,有时唯有自己掏腰包补差价。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