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老板担心员工生计拒绝港府收铺 判赔111万
中新网11月22日电 在香港大角嘴晏架街经营茶餐厅已有20年的良心老板,2年前因重建被港府收铺,他为了员工利益,甘心与妻子闹翻也不肯迁出。港府律政司向高等法院要求实时收地,昨获胜诉,茶餐厅东主要赔偿占地损失逾111万元(港币,下图)。餐厅东主扬言会在最后一分钟“等(港府)抬走”,市建局则回应称会跟东主商讨交回物业的安排。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57岁的朱国兴在大角嘴经营“海皇茶餐厅”遭港府收铺,对裁决颇感无奈。被问及有何安排,他回应称不知道会有什么安排,但会继续经营茶餐厅,只是还未向员工透露,至于能否偿还111万元赔偿,他表示无钱可赔,又斥港府“权力无限大”。
市建局回应称会根据法庭判令,继续跟朱国兴商讨交回物业的安排,至于朱国兴曾投诉巿建局委托中介公司替他觅新店都不感满意,市建局指有关选址都是根据朱国兴的要求作介绍。
朱国兴不愿迁出的大角嘴晏架街2B号地下海皇茶餐厅,早前遭律政司申请循简易程序收回物业,高等法院聆案官劳洁仪在判词中指,地政总署于11年8月12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刊宪,公布收回大角嘴晏架街土地作公共地方,但朱于3个月限期后仍未交吉,当时该物业估值24万元。
判词指,朱国兴于去年8月31日存档抗辩书,但至本年7月22日,法庭颁令他须就反对港府的申请存入誓章,但朱未有呈交,也未对港府一方的案情争议,亦没有列出法律上可抗辩的理由,只是称收回该物业会令茶餐厅员工陷入困境,收楼行动不符公众利益。
对于朱国兴不满赔偿金额,法庭认为可以到土地审裁处申请仲裁,这点并非构成延迟交出物业的理由。虽然法庭同情朱国兴等人的处境,即使他没有存档誓章,法庭也容许考虑他在庭上及早前抗辩书的论点,因仍不能说服法庭,故裁定朱国兴须交回涉案物业,而根据物业前业主的最后租金每月45000元计算,须向港府赔偿逾111万元损失,及付讼费。
(原标题:餐厅老板担心员工生计拒绝港府收铺 判赔租11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