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食安部门称:“毒鱼”实为“污水鱼”,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新华社广州10月16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欧甸丘)日前,有群众反映,有人趁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清理内湖淤泥之际,从清城区内的东门塘捞出数吨“毒鱼”并贩卖。清远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11日迅速发出警报,提醒市民在塘鱼肉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不要食用,相关政府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清远市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15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东门塘所养鱼的检测结果显示,鱼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未超标。
专家指出,清远“毒鱼”警报虽然暂时解除,但是对于长期存在于我国城市被污染河流、内湖、水塘中的“污水鱼”的警报却远远没有解除。监管不到位,随时可能导致有毒的“污水鱼”成为老百姓餐桌上的“美食”。
鱼质符合标准 水质仍在检测
记者15日在清城区东门塘现场看到,面积近百亩的东门塘,水已经基本被抽干,低洼地带薄薄的水面上仍旧有几只小鱼在跳跃,3台挖掘机正在进行清淤作业。东门塘周边分布有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大润发超市、国美电器、苏宁电器等,附近还有一个大型居民社区。
附近社区的居民介绍,10月10日前,清远市对地处清远旧城核心的东门塘进行清淤治理,常年积蓄的发臭污水被逐渐抽干,大量塘鱼随后被人打捞出来沿街叫卖。在东门塘旁边的国美电器商场工作了3年多的员工李恒说:“看到水抽干了,当时很多人穿着裤衩就跳下去抓鱼。我主要担心,是不是医院的废水养大了里面的鱼,这样的鱼能吃吗?”
清远市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对从东门塘中捞起的鲤鱼、鲫鱼等质量进行了检测。检验结论为合格,检验样品中重金属含量低于限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清城区农业局渔政大队将东门塘塘水采样送检,目前检测结果还未出来。
清城区环保局总工程师房跃明说,东门塘旁边的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周边社区、商场的生活污水,都是经过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并未发现有排入东门塘。记者沿着东门塘塘沿仔细查看了一圈,并未发现有排污口直接向东门塘排污的痕迹。
“下大雨的时候,市政污水排水管与雨水排水管都挤满了,污水就可能溢出到东门塘。”东门塘所在的清城区古城社区居委会主任梁其栋告诉记者,东门塘历史上就是泄洪塘,水体主要来源是内涝水、雨水,污水累积就可能出现发臭现象。
“污水鱼”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有媒体报道称,此次东门塘“毒鱼事件”中,有数吨“污水鱼”流入鱼类交易市场。对于流入市场的“污水鱼”的数量,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无法确认具体数量。梁其栋说,东门塘水域面积有100亩左右,里面的鱼都是野生鱼,保守估计这次被捞了至少有几千斤。这么大的水域,可以放养几万斤。
虽然东门塘鱼质检测结果显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是记者在东门塘附近的菜市场采访时,一些群众仍旧对此表示担忧。“那么脏的水,里面养出来的鱼能健康到哪里去?万一吃了生病怎么办?”市民李秀英表示最近一段时间都不会买鱼。
梁其栋介绍,东门塘所在地段十几年前都是农村,现在已成为被城市包围的核心地带,遭受着来自城市污水的威胁。这种情况并非个案。改革开放过程中,无数农村数年间完全转变为城市,农村水塘、河流随之变为城市内湖、河涌,并遭受来自城市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
“这些‘污水鱼’如果经非法打捞后直接流入市场,可能会引发不可预料的严重后果,‘污水鱼’的重金属含量或其他质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将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广东省农业厅一位负责人表示。
加强“污水鱼”应急管理和常态监督
首届珠三角(东莞)水处理创新交流会上,有专家指出,珠三角100多条主要河道中,劣V类水质占比为35.4%,1万多条河涌河道中约有90%为劣Ⅴ类。“清远东门塘的‘污水鱼’没有毒,并不代表生活在珠三角其他被污染水域中的‘污水鱼’没有毒,如果‘污水鱼’未经严格检测就流入市场,将构成一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关专家指出。
食品安全专家及基层人士建议,应当加强“污水鱼”的应急管理和常态监管,防止“污水鱼”威胁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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