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专题研讨会

08.08.2016  16:42

8月4日,省食安办召开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规定专题研讨会。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姚义贤主持会议,局领导张大中、杨俊、张海峰,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和省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参会同志对监察厅起草的《四川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征求意见稿)》纷纷发言,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姚义贤对研讨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制定我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规定是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和明晰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督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和严格依法行政。他强调,责任追究规定要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现行机制体制,责任追究范围要涵盖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层面,责任追究程序要便于操作执行,内容宜粗不宜细,条款宜简不宜繁。他要求,省食安办要加强与监察厅的沟通协作,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快起草进度,及时报送省政府审定。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