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10.05.2018 22:3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018年5月2日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药包材质量监督抽验实施方案》,依据会议纪要,现将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年度监督抽验的实施工作,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辖区生产、使用药包材的企业(药包材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开展现场抽样以及检验工作。
二、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负责对药包材的抽样、检验、评估工作。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样后应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直接送被抽验单位,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书全部送交省局,由省局组织调查处理。
三、本次监督抽验工作的经费由省财政专项资金列支,不得向被抽样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结合产品抽验情况,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评估分析报告报省局。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10.05.2018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