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相关处室、稽查总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巩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成效,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17号)文件精神,省局决定自即日起至6月底开展“五毛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面向学生制售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五毛食品”(即单价为“五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根据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实施许可;对生产上述食品的小作坊要严格备案管理,未备案的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加强对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严格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许可、备案要求;严格控制产品中的微生物污染以及高油高糖高盐等问题;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格规范产品标签标识。 二是加强对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 各地要集中力量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和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情况,对是否存在购进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五毛食品”主要供货来源的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企业监管,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
(二)强化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一是省、市、县分级组织实施。 省局、各市(州)局分别完成方案要求的监督抽检计划任务并指导核查处置、信息发布以及结果汇总分析等工作(方案附后);县(区)局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公布核查处置信息。 二是加大核查处置力度。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涉及生产环节的,要对食品生产者进行核查,督促其采取封存库存、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涉及流通环节的,要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三是及时完成信息通报和报送。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此次抽检工作涉及的抽检数据,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电子检验报告。各市(州)、县(市、区)局要及时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上领取核查处置任务,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专项稽查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会同公安机关追查涉案产品销售流向,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利益链条。案件查处要及时,真正做到件件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严格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得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四)加强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一是创新宣传方式。 充分应用好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校园安全平台、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头条号、各类新闻网站、APP等新媒体。在传统媒体上突出宣传政府监管部门整治措施、案件查处情况等,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在新媒体上突出宣讲科普知识,重点是“五毛食品”的种类、可能存在的超标问题和长期食用的危害等,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二是开展科普宣传。 要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办职责,整合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家队伍、媒体、协会等各方资源,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品牌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七进”、“校园食品安全小记者”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儿童、青少年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鼓励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分工。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特别是县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制定细化现场检查方案,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协作配合,凝聚合力。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与教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共同有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发挥好行业协会和媒体的自律和监督作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地要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2018 年6 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省局食品流通监管处,遇重要情况随时专报。
联系人:雷雪丰
联系电话:028-86633179
附件:
2018年全省学校及周边“五毛食品”抽检监测实施方案.docx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