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省系统稽查执法办案情况,加强对市州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办案工作指导,实现统筹协调、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省局开发了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执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稽查执法信息系统”)。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稽查执法信息系统登录方式
稽查执法信息系统网址为(互联网公网):http://182.140.138.126:8081/scfdaconsole/login.fda
登录帐号信息以各地上报名单为准,默认密码为:111111。帐号登录方式可查阅系统操作手册。
系统登录账号信息及操作手册在稽查内网查阅。操作人员初次登陆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后,要及时修改个人登录密码,防止他人盗用。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稽查执法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信息化是提升稽查执法效率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全省稽查执法一盘棋格局的重要措施。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具有指令下达、案件统计、数据分析、信息查询等功能,有利于加强对全省稽查执法办案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各地要充分认识稽查执法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稽查执法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要把稽查执法信息系统按时按要求上线运行作为近期稽查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省局将适时对各地系统上线运行情况进行通报。
(二)落实责任,分级负责,强化稽查执法信息系统管理。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实行分级授权。各地要按属地原则和职责分工,科学设置管理权限,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防案件信息失密。要选派熟悉计算机操作、责任心强、保密意识好的人员担任管理员。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系统维护和信息安全,指导督促系统正常运行。执法办案人员负责及时录入案件信息。系统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逐级反映,及时解决。
各市(州)局管理员在2015年1月1日前将系统登录方式通知辖区内稽查执法办案机构。
(三)严格要求,即时录入,确保稽查执法信息准确。自2015年1月1日起,各市(州)局、县(区)局所有立案案件要即时录入,不得延误;结案案件信息在结案后3日内及时录入;2013年下半年以来办结案件信息要在6月底前完成补录,形成历史数据。录入的案件信息要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用语规范。市(州)局要督促辖区内稽查执法办案机构按要求规范录入案件信息。
为确保全省系统案件信息统计不脱节,2015年一季度,各地要继续按照《关于实行食品药品稽查工作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稽查工作月报表。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录入案件信息数据应当与月报表数据相吻合,从2015年4月开始取消稽查工作月报表。
(四)加强培训,熟练掌握,充分发挥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功能作用。各地要加强稽查执法信息系统培训,促使执法人员尽快熟悉系统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作用。市(州)局要注重辖区内案件信息的分析利用,定期研判稽查执法形势,重点个案要先期介入,跟踪指导。
省局稽查总队联系人:刘志军028-62129125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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