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加强基层食品药品所标准化建设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17.03.2016  12:05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安排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食药安办的日常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1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协助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

二是整合配置资源。有效整合乡镇(街道)闲置资源,明确基层标准化所独立办公业务用房标准按“4室2库1窗口”设置,即标准化快检实验室、档案室、综合室、值班室、执法装备库、罚没物品库和受理服务窗口;将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协管员补助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健全责任体系。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职责,实行县(区)、园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建立规章制度,责任“上墙”,完善安全排查、档案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