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新《食品安全法》 提出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13.01.2016  11:51

近日,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赴京拜会了国家食品药品总局毕井泉局长,汇报了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毕局长高度肯定了成都市委市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成都市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提出了一系列的希望和要求,并勉励成都市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为将总局领导指示落到实处,成都市以学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学习传达国家层面对食品安全的总体部署,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成都市政府召开常务(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新《食品安全法》。成都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唐良智主持会议,并就落实法律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提出了明确要求。

唐良智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事关民生和稳定的大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民生与安全联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政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十八大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国家公共安全体系的新定位,真正把食品药品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唐良智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新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依法严格履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牌子”“票子”、机构、编制保障。要落实总局提出的“网格化”监管要求,确保将基层“四有”“两责”落到实处。

唐良智提出,“良法”还要靠“良治”。各级监管执法部门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和“全程监管”理念,切实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真正做到“最严格的监管”。各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要加强行刑衔接,按照新法明确的“刑事优先”原则,加大食品药品案件查处中的司法提前介入力度,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对于违法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等严重违法行为,要顶格处罚、惩一儆百,对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用好行政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唐良智强调指出,食品药品安全是社会综合治理工程。不仅需要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更需要生产经营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也需要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媒体乃至公民个人的全面参与。要结合新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强化和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等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不断延伸监管触角,构筑食品药品安全的全民防范网络和社会共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