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食品安全新规8月10日实施 食药监管部门明察暗访督查落实

13.08.2014  14:06

  8月10日,《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省学校食堂和农村“坝坝宴”监管进入了新阶段。两大新规分别对学校食堂许可办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制度、采购、贮存、加工和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申报、举办的基本条件、专业加工服务者备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为强化两大新规的贯彻落实,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通过宣传引导、明察暗访等方式督查落实。

  全省中小学即将开学,学校食堂是否都按照新办法规定执行?特别是新规中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学校食堂使用转基因食品须公示。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联合教育部门对学校食堂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在学生开学前检查到位,并督促学校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展开新规培训,如要求从业人员诚信经营,监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并倡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监管,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等。

  相比《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更具开创性。这是我国省级层面针对“坝坝宴”监管出台的首个监管办法,打破了此前“坝坝宴”监管的制度空白,因而备受各界关注。由于“坝坝宴”属于自办、非营利性,《食品安全法》未将其纳入监管范畴,这导致了法律监管的缺位,加之存在加工条件简陋,食品原料采购把关不严,加工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坝坝宴”已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和盲区。该新规明确了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一次性就餐人数100人以的农村自办宴席实行备案制度,举办者、承办者都应当在宴席举办前2日,向乡镇(街道办)报告并填写《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表》,载明就餐时间、主要菜品等情况。

  结合新规的实施,我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加强对“坝坝宴”的监管创新,泸州市龙马潭区探索建立“乡厨协会”监管新模式,该局通过到村、社的调查,建立“乡厨协会”,由政府出资为协会提供场所和设施设备,作为协会开展活动、日常办公的场所,为“乡厨协会”的会员免费制作了统一的服装、印制了统一的“乡厨协会”标识,规范乡村厨师统一着装上岗的行为,对“乡厨协会”日常开展工作展开巡查和指导,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按照新规要求配合监管部门和政府开展各项安全保障工作,对“坝坝宴”举办方和承办乡厨开出的菜谱进行审核,形成政府、监管所、村社干部、协会、协会成员上下一体的纵向到底的“坝坝宴”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