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分院:飞行四大队开展CCAR-61部学习

21.10.2014  09:25

本网讯 常江 谭万超报道: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经过第四次修订,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为及时了解和充分掌握此次修订的内容,10月11日上午,广汉分院四大队组织师生在阶梯教室进行了集体学习,安监部运控中心主任罗伟主讲,分院副院长王波一同参加学习。

此次课程就CCAR-61的修订部分:“私用驾驶员执照”、“仪表等级”、“商用驾驶员执照”、“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执照的重新办理”、“执照有效期,原飞行教员执照的换发”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学习,罗主任特别就资质要求、航空知识、飞行技能、飞行经历、执照及等级签注的有效期变更等重大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对比讲解。通过此次学习,加深了飞行教师及学生对《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的理解和认识,有助于今后的飞行生涯执照考试和对各个执照的管理。

会议最后,王副院长要求大家要深刻认识这次法规修改对于航空人员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端正态度,严明纪律,努力学习,切实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规范自我,在今后的飞行中,还要不断的提高飞行驾驶技术、行业法规的学习,更好地进行飞行教学训练工作。

 

 

  学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