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城环资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对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管理和安全工作检查

23.01.2017  19:3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提高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水平,2017年1月9日至10日,省人大城环资委、省政府规划督察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对黄龙溪、黑龙滩、中岩、彭祖山等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保护管理和安全工作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依法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和机构设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和上报,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依法报批核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利用挖掘,风景名胜区内安全生产等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作出综合评定,就发现的问题现场交换了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会杨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晟参加本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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