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四风”整治 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现就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意义
1.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切实把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努力、久久为功,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2.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要清醒地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基础还不稳固。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曲终人散,使活动期间形成的反“四风”改作风良好势头戛然而止,改作风成为一阵风;防止束之高阁,对活动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制定的整改措施不再过问、不再落实;防止推诿扯皮,对整改任务无单位认领或者虽认领了却不牵头沟通、有解决方案却迟迟没有行动;防止反弹反复,活动一过一切照旧,“四风”卷土重来。
3.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一手抓“四风”整治,一手抓经常性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经常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牢牢抓住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督促他们以上率下、作出示范、树立标杆;坚持最讲认真精神,严格标准不降格,严抓落实不懈怠,严肃执纪不手软;坚持开门改作风,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布整改落实情况,自觉接受群众评价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优良作风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检验作风建设成效。
二、切实兑现承诺,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4.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真实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定期公开后续整改进展情况,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5.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扭住党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各牵头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检查内容。
6.上下联动推进整改。各行业系统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确定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门方案,上下互动、挂牌督办。各省区市党委要统筹抓好省、市、县三级联动整改,认真梳理基层需要上级牵头解决的问题,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7.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出台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作风建设要求、体现机关和干部管理规律、反映行业和领域特点,搞好制度承接,抓好新旧制度衔接,确保出台的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
8.围绕权力运行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带头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梳理职权目录,厘清权力边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高等学校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考试招生制度,规范科研经费和设备管理办法。
9.强化正风肃纪维护制度严肃性。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违规处理的具体办法,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
10.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11.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要将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审核把关、深入谈心交心、严肃开展批评、上级党组织点评并严格督导等有效做法固定下来,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切实开好2014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明确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等方法步骤,确保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地召开、党员都能参加。
12.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上,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领导班子要大力提倡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沟通、勤补台,正确处理权力行使、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的分歧,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五、充分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继续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
13.不断推进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中央和地方机关工委牵头负责,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
14.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开设作风教育专门课程,各类主体班次都要把作风教育作为学员必修课。
15.严格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制定实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专项巡视、重点督查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强联系群众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
16.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继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立常态化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滚动开展整顿。
17.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强化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平台服务功能,推广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网络服务等做法。全面清理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着力整改基层牌子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
18.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在村和社区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19.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充实加强基层干部队伍,选派党政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加大从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机制,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责任
20.明确作风建设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委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职尽责,党委(党组)书记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
21.形成作风建设合力。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22.加强作风建设督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2014年年底,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2015年适当时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党中央将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