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将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插手案件处理记
26.10.2014 13:05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10月25日,省法院向媒体公布,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之一,省法院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在此前一天,省法院院长王海萍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结合四川法院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深刻分析司法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情况,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用全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省法院将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职业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要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26.10.20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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