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依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领域 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监〔2014〕94号),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陈晓军 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成 员:母元江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调研员
吴 勇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主任科员
专家1名
督查地区:雅安市、凉山州、攀枝花市、乐山市
第二组:
组 长:唐克农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处长
成 员:王 泉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主任科员
专家1名
督查地区:宜宾市、泸州市、自贡市、内江市
第三组:
组 长:何晓燕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正处级监察专员
成 员:高 理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主任科员
专家1名
督查地区: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绵阳市
第四组:
组 长:秦 勇 省安全监管局安监三处副处级监察专员
成 员:李恩全 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副支队长
专家1名
督查地区: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广元市
第五组:
组 长:任建华 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成 员:王 翔 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副支队长
专家1名
督查地区:阿坝州、巴中市、资阳市、遂宁市
二、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各市(州)、县(区、市)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汇报。
(二)每个市(州)抽查2个县(区、市)、2-3家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认真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把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二)各督查组督查一个地区,应与当地安全监管局交换督查意见,提出整改建议;对督查出的安全隐患应责令安全监管局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各督查组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督查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告安全监管三处。
(四)各督查组工作期间应轻车简从,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自觉维护督查组的良好形象。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