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一级临时建造师2016年第11批延续注册证书的通知

23.01.2017  19:35
  一级临时建造师2016年第11批延续注册证书已办结,请相关单位及个人按下列要求尽快前来领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一、省直属及中央在蓉企业
  1、领取时间:2017年1月22日-2017年2月22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3、所需资料:
  (1)建造师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企业领取需凭介绍信(市州企业需加盖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一次性集中领取已办结的所有证书,不再分零发放。

  二、各市州扩权县企业证书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若企业需自行领取,其单位介绍信上须加盖所属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印章及签字。


  附件: 2016年11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1月22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