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渝率执法检查组在成都市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11.05.2015  14:08

  

  

  

  标本兼治 惩防并举 系统治理

  5月5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成都市就贯彻实施《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此前,检查组检查了省国资委等省级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5日上午,省国资委主任刘国强率相关负责同志又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向彭渝及检查组汇报了省国资委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彭渝对省国资委贯彻实施《条例》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明显成效和积累的丰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后,对省国资委进一步贯彻实施《条例》提出要求。

  5日下午至6日,检查组来到郫县检察院、成都市人社局和市检察院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成都市及郫县相关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以及市、县人大代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成都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和积极预防、系统治理,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警示教育,提高了公职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发展;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了专门预防、重点预防和系统预防扎实开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座谈会上,彭渝指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专题学习、系统深入掌握《条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科学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积极构建与推进“四个全面”相适应的反腐新常态。要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为核心,着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扎紧行权篱笆,确保把权力牢牢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着力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权能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全面落实,同时,进一步突出预防工作重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实施特别预防。要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着力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大合力,加快形成覆盖各重点单位、行业和系统的预防工作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