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启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21.04.2015  13:11


  张东升作动员讲话   刘道平主持执法检查动员会   20日,省人大常委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成都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东升作动员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主持会议。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于4-5月对《四川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张东升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有效形式。省人大常委会从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着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执法检查,既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服务保障“四个全面”在我省协调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张东升强调,要切实增强开展好执法检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惩防并举和积极预防,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预防制度和措施,创新推进全域预防、系统预防、科技预防和重点预防,一些领域职务犯罪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认识到,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体成效不能估计过高,盲目乐观。要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深入了解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坚决推进整改,全面督促预防职务犯罪制度的贯彻落实。要突出强化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断促进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健全完善,把法治规则严明起来,强化各级干部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用权力。   张东升指出,要努力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检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检查各地、各部门、各系统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要列出清单;检查审判、检察、监察、审计等职能机关落实预防职务犯罪监督职责的情况;听取对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紧紧抓住普遍性、根本性、关键性、突出性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听真话、察实情、求实效。   张东升要求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掌握法规;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改进作风、树立形象;协同配合,为促进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改善,积极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而努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动员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汇报了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参加动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