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四川省人大预算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04.10.2018  09:50

  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了确保《指导意见》在四川省得到全面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做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省人大预算委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和《通知》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何重要意义?

  答: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是财政的核心,反映国家的战略、规划、政策及政府的职责、活动范围、方向。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对规范政府预算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提出了相关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指导意见》指出,人大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有利于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预算安排和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发挥财政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问:《指导意见》和《通知》提出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提出,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审查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党中央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等,审查支出预算和政策是否体现党中央就各重要领域提出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求等。二是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定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推动政府健全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决策机制,督促实现支出绩效和政策目标等。三是部门预算。重点审查监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实现及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四是财政转移支付。重点审查监督贯彻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转移支付促进实现各地区财政平衡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专项转移支付的整体绩效情况等。五是政府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要重点审查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情况,评价举债规模的合理性等。同时,要加强对政府预算收入编制的审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通知》在《指导意见》基础上细化了部分审查监督内容:一是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审查监督。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是重点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大支出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目前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薄弱点。为此,《通知》明确要求逐步开展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的审查监督,督促细化年初预算,规范预算执行;各级政府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审查监督。政府要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共享政府债券项目库信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三是加强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的审查。进一步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分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预算编制细化工作。要督促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五是推进支出绩效监督。要加强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和部门预算决算及其绩效目标设定与实现情况的审查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问:《指导意见》和《通知》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主要程序和方法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答:《指导意见》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听取重大财税政策报告;探索就重大事项或特定问题组织调查;探索开展预算专题审议;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关于联网监督工作,《通知》明确提出,要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扎实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确保2018年市(州)人大实现预算联网、2019年县(市、区)人大实现预算联网。同时,要求落实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问:要确保这些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党委的大力支持以及政府的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监督十分重要,请问《指导意见》和《通知》对党委和政府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提高对此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方向,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改进完善预决算报告和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指导意见》还对预决算及其报告的内容作了具体要求。

  从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实践看,预算审查监督机构不健全、审查监督力量薄弱是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深入推进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省委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四川省各级党委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建设,配备相应工作力量”。针对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信息不对称、不及时等实际问题,《通知》明确提出,本级政府及财政、审计、税务和具有专项资金分配权的主管部门要按照预算法和《指导意见》要求,按时提供审查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基础信息。

  问:落实《指导意见》和《通知》精神下一步有哪些主要考虑?

  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省人大预算委及时组织了学习讨论,并与财政厅、审计厅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在最近的财政决算审查和预算执行监督中,已经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的相关要求。比如,7月下旬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财政决算草案及报告就作了诸多改进,进一步细化了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支出政策、财税改革等方面的内容,新增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表及其情况说明等。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处室与财政厅相关处室就明年预算编制如何体现和落实《指导意见》和《通知》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省人大预算委还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听取财政厅落实人大预算决议的情况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算决议的工作安排情况,听取明年预算编制原则、重点支出和重大支出政策等方面的初步考虑等。四季度,省人大预算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还将开展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支出政策的相关调研,多渠道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等。

  近期,还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对《指导意见》的学习宣传。在今年召开的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干部培训班上,《指导意见》将作为研讨和培训的主要内容。二是在地方立法中落实相关要求。目前省人大预算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正在起草《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其中将体现和落实《指导意见》和《通知》的主要精神,并于11月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三是制定省本级落实的操作办法。细化相关工作措施,并在预决算审查、预算执行联网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中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郑玮 分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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