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预案、预报、预警”保暑期学生安全 严禁学校假期补课

06.07.2015  16:41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江芸涵)7月1日下午,内江市中区白马电建初中3名学生在上学途中溺水死亡。近期,各地学校将陆续进入暑假,7月6日,四川省教育厅转发了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做好“预案、预报、预警” “三预”防灾工作,严格执行关于假期禁止补课的相关规定,“凡因学校违反规定集中补课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近期,我省部分地方接连出现强降雨天气,继而发生山洪、滑坡等自然灾害,暑期再次出现类似天气状况的可能性较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气候特点规律,补充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相关物资和设备的准备,全面做好“预案、预报、预警” “三预”防灾工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发生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学生上下学安全时,可适当调整上课时间,确保学生上下学路上安全;当学校及周边出现安全隐患不宜继续上课时,要坚持‘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的原则,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调整考试和放假时间等措施,及时疏散转移学生。

省教育厅要求,暑假期间有留校学生的学校,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要做到细致、周密;假期中安排有基建、维修任务的学校,要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由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外实习的,要通过学校带队教师,或直接联系实习单位落实责任制,确保实习学生的暑期安全;在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认真检查校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经洪水浸泡过的校舍,一定要严格、细致地检查、鉴定,确认安全并进行清理、消毒后,方可投入新学期使用。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相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上报,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上报至省教育厅,每级上报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轻微事故的报告时限由市(州)教育局和高等学校在省教育厅规定的事故报告时限内,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对因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我厅将建议当地相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