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颁发首批土地流转业主经营权证

22.05.2015  18:22

领到经营权证的业主十分高兴

        中新四川网5月22日电 (刘刚 通讯员刘树军 梁卫东)“有了这个证,我就可以贷款扩大我的种植规模了。”22日,眉山市彭山区首次为一批通过土地流转建立家庭农场的业主和合作社,颁发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权证”。

        流转土地250余亩种植葡萄的果怡家庭农场场主杨志明告诉记者,有了经营权证,我更加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葡萄种植了。

        据悉,当天彭山区先后为22个合作社或业主颁发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权证”。彭山是全国农村改革第二批34个试验区之一,为流转土地的业主颁发经营权证,目的在于使过去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承包土地使用权证,与“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权证”实现“三权”分离,让流转土地的业主,有依有据地使用土地,减少土地使用中的矛盾纠纷,大胆经营、放心经营,实现土地使用值的最大化。

        “为业主颁发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一个重大创新,是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需要。”彭山区相关负责人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更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他们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为他们颁证,支持和保护他们的发展与利益,势在必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