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为何难以顺风

21.11.2017  08:54

□马涤明

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杨先生通过“滴滴顺风车”约好一名乘客,却被当地运管站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处以1万元罚款。运管方面表示,当地网约车管理办法未出台,想从事客运经营的车辆,必须等到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取得许可与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11月19日人民网)。

俗称的顺风车,法规中称之为“私人小客车合乘”。国务院指导意见中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规范其发展。因不属于营运性质,并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只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即可。当地运管部门处罚顺风车,并没有法律依据。

当然,以顺风车名义跑黑车,是另一回事。但当地运管部门处罚这辆顺风车时,并没有发现非法营运的证据,而是认定当事司机“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在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载客一人。”这就是说,不论有无营利性收费事实,只要“载客”就违法?各地纷纷出台包括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办法在内的网约车细则的背景下,一些地方细则迟迟不出,司机们无处办理许可、领证,是否给人不作为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