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路搭人收车费 司机被罚一万元

16.11.2014  01:06

  本网讯(记者   刘先贵)顺路搭了一名乘客,并收取5元车费,这司机亏大了。11月4日,我市开出自新版《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11月1日实行后的首张罚单,恩阳区一司机被罚10000元。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健称,从11月1日起,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联合公安,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收集“黑车”的证据并予以打击。

   顺路搭人收5元车费   “黑车”司机被罚10000元

  11月3日上午9时许,市城客办执法人员在江北大道执行公务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川YBU6××轿车在江北广场处下客。执法人员随即对车辆驾驶员曹某某及乘客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相关证件,涉嫌从事非法出租客运。执法人员当即依法作出对涉事车辆实施暂扣的强制措施。经查,11月3日上午8时50分左右,曹某某驾驶非营运性质的川YBU6××牌众泰轿车从巴城后河桥处搭载一位乘客到江北广场,收取该乘客车费5元。其行为已违反《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

  曹某某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规定,市城客办依法作出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一万元罚款,这也是《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于今年11月1日施行以来该单位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1月1日起:客运执法人员和公安联手,搜集“黑车”证据

  “11月1日起,我们将通过明查暗访方式,收集‘黑车’违法经营证据,依法打击‘黑车’违法经营行为。 ”11月5日,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健告诉巴中新报记者,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着便装,充分利用监控、录音、摄像、照相等设备,记录“黑车”违法经营事实,收集“黑车”违法经营证据,并作为扣押“黑车”、处罚非法经营者的依据。在明查暗访中,执法人员将依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对在明查暗访中,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张健说,从11月1日起,“黑车”经营者应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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