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八项规定”四川南充69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17.12.2013  16:45

一年来,南充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决遏制“四风”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立案查处“四风”典型案件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组织处理22人。对接待费较高的10个市级部门和执行规定不严的8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5.2%。

每月监督检查

我市印发《加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自查自纠与随机检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纪委每月对本地贯彻落实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本级由市纪委牵头,对市级部门进行抽查,每次抽查面不得低于市级部门总数的30%,全年对每个市级部门至少检查一遍。

市委政法委强化对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管,严防顶风违纪行为发生。南部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之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禁止干部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12类活动。

为确保各项禁令真正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南充市纪委对外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阆中市纪委、南部县纪委均开通了举报热线,阆中市纪委还在“阆中廉政网”上设立网络举报中心,并设置了3个户外举报箱。

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118个市级部门(单位)、9个县(市、区)的82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了抽查,立案查处“四风”典型案件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组织处理22人。对接待费较高的10个市级部门和执行规定不严的8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督促市本级30个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5.2%,会议同比减少35.8%,简报同比减少39.6%。

紧盯公款消费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市纪委出台了廉洁过节的禁令,明确要求,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节假日期间,市纪委组织工作组,对全市高档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的公务消费情况进行暗访,对购物卡的购买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阆中市纪委联合阆中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建了4个正风肃纪督查组,不定期对高档娱乐休闲场所、茶楼、景点等区域明察暗访;高坪区纪委组织该区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部门,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执行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纪委针对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了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金量化管理制度,资金使用事前集体决策和事后公开制度,财务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等,努力从源头上加强防范。

开展专项治理

我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全市1368名市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10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并纠正问题46个。落实 “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实施办法》,所有“一把手”通过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等方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2名县(市、区)委书记、2名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了相关情况。

通过开设‘嘉陵江清风讲堂’、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举办反腐倡廉文艺展演等方式,使1万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市纪委一位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全市分行业(系统)通报近几年的信访举报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促使公职人员吸取深刻教训。对53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和廉政知识考试,引导领导干部把好廉洁关。对有苗头性问题的42名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关爱教育,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