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绵阳市取消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绵阳市取消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即:人社部门收取的“档案管理费”;财政部门收取的“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住建部门收取的“市政设施赔偿费”(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交通部门收取的“补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工本费”;农业部门收取的“境外引种疫情检测植物检疫费”;铁路部门收取的“铁路运输物资安全管理费”。合并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是将人社部门收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费”合并到国家项目“职业技能鉴定费”中;二是住建部门收取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合并到国家项目“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中;三是教育部门收取的“普通高校预科费”合并到国家项目“高等学校学费”中;四是粮食部门收取的“粮油储存品质检验费”合并到国家项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五是有关部门收取的“培训费”合并到国家项目“培训费”中。停收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财政部门收取的“财政票据工本费”,1项转为服务性收费的项目:计生部门收取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