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省发改委不再出具项目"路条" 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独立办理

10.11.2014  22:01

  文/一荞

  11月5日召开的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再次释放简政放权的强力信号——实行五个“一律”。

  11月10日,四川省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明确四川严格落实“五个一律”的具体举措。川观君从会上独家获悉,四川将重点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这项工作明年元月开始实行。

   明年起 省发改委不再出具“路条

  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明确,今后省发展改革委一律不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函(简称“路条”),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独立办理,快速批复项目前置条件。

   路条 是决定地方投资项目生死的第一道许可。作为前置条件,一个投资项目只有在拿到“路条”之后,环评、水土保持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然而由于程序复杂,拿“路条”往往耗时费力,为权力寻租亦提供空间。

  中介服务方面,会议明确,将重点对中介服务设置的依据和必要性,中介服务费用支付和标准进行清理。特别对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要建立通过随机选择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并由财政支付服务费用,杜绝指定中介机构和由项目申报单位支付费用的现象。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五个一律”↓↓

  ★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

  ★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前置审批;

  ★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

  ★核准机关能通过征求部门意见解决的,一律不再前置审批;

  ★除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和指定中介机构。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企业需要中介服务的,由企业自主选择;推行前置审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加快办理速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项目审批不透明等问题还存在

  目前,我省对企业投资项目,已改革为对重大类或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实行无前置条件的备案制。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已由原来的立项审批、初步设计、开工许可三个环节简化为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项目的核准备案已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依托覆盖全省的并联审批系统实现了一次受理、同步审批、在线运行、限时办结。

  今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等文件,除进一步缩小核准项目范围,下放项目核准权限外,还进一步明确规定项目核准机关只对项目的“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对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内部性条件”由企业自主决策,核准机关不得干预,并严禁擅自增加核准审查条件。上述相关文件实施后,绝大多数项目实现了属地化管理,企业投资管理规范、高效、公平、透明程度不断提高。

  不过,省政府常务会议认为,对照此次国务院会议精神,四川投资项目审批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些项目审批环节过多、时间过长,项目前置条件互为前置,中介服务不规范和审批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进行解决和改进。

   禁止指定中介机构 清理服务费用支付

  省政府常务会议从四个方面提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一是抓紧清理前置条件,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抓紧对能够取消、合并、后置的前置条件,提出取消和调整的建议意见。制订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前置要件目录,明确办理部门、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等要求,并对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重点对中介服务设置的依据和必要性,中介服务费用支付和标准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后,取消无法定依据、无实际需要的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对外公开发布中介服务目录;对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中介服务,建立通过随机选择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并由财政支付服务费用,杜绝指定中介机构和由项目申报单位支付费用的现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严格依法监督。

  三是改进提升并联审批,加快“并联”办理速度。我省2008年在全国率先实行并联审批,成效显著。随着投资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现有的并联审批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的要求,亟待改进升级。要加快建立连接相关部门,集并联审批、审批监督、事中事后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事项,要一律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同时要实行项目核准在线运行,实现核准过程中各个环节可查询、可监督。今后省发改委一律不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函(简称“路条”),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独立办理,快速批复项目前置条件。对同一部门涉及多个审批的,要实行集中服务、一次受理、一并办理。比如省发展改革委已着手在行政审批处挂对外服务大厅牌子,在委内集中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大公开力度,及时通过投资项目系统、各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