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0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呼之欲出

20.12.2019  21:46

  12月19日,由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编制的10项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通过专家验收。这意味着,四川有望开先河,在全国推出首套政务公开地方标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1年,特别是新修订的《条例》施行以来,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公开质效明显提升和加强,助推了法治政府建设。但在基层特别是市、县一级,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标准和规范,公开的力度和实际效果大打折扣,政策解读不主动、互动交流不及时、回应关切不积极。在此背景下,四川在国务院办公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基础上,积极探索,组织编制了10项四川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了解到,这10项地方标准涵盖政务公开管理运行全过程,包括《政务公开组织管理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公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政务公开责任追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价规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巫晓波认为,四川率先制定了系统全面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对四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亦将对下一步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