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台多项党建新规 加强从严治党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党的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为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精神,健全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学校党委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审定出台《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暂行)》、《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实施办法》、《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主要职责和任务》等管党治党文件,并向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下发了《年度目标任务书》,这标志着学校党建制度建设工作又迈上了新台阶,从严管党治党进入了新常态。
学校党委积极创新思维,努力拓展工作视野,加强党建工作体系建设,力图从制度层面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工作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的问题,达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之目的。
一是出台政策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党委先后研究出台组织员聘任、党务干部培训等方面的规定,加强组织员的选拔、聘任以及对全校党务干部定期培训做了明确要求。制定实施的《党委(党总支)主要职责和任务》和《党委(党总支)年度目标任务书》,更是让各党委(党总支)和书记明确自身主要职责和任务,围绕主业和工作重点,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制定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学校党委出台加强毕业生党员和预备党员教育相关文件,并每学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把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重要任务。为了充分发挥和彰显党员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党内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办法,学校党委制定了《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暂行)》,这在全省普通高校中尚属首次,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也是学校党委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举措。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支部建设。近年来,学校党委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台多个文件制度,大力推进党支部分类定级、党支部间结对共建、党支部活动创新立项等工作。规范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提高组织生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学校党委制定《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作了具体规范和明确要求。针对一些党支部不同程度存在着对组织生活重视不够、开展不力、效果不佳的情况,在从制度层面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的同时,尝试改革了2015年《党员组织生活指导方案》,改变以往单向由学校党委下达专题组织生活内容,各党支部被动组织实施的局面。今后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将采用3+X的模式,即3次专题组织生活由学校党委确定内容,其余X次均由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组织建设需要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方案还设计了《组织生活开展预报表》、《组织生活登记(备案)表》,对组织生活进行过程和质量控制。
但是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在搞好制度配套衔接的同时,还要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最关键的是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一些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看起来是在管党治党,实际上没有狠抓制度落实,没有管到位上,没有严到份上,没有树立党务工作主业思想。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绝对不是一句政治口号,而是一件需要常抓不懈的大事,根本在于规范党内制度,严明党的纪律,严格党内生活,端正党的作风,纯洁党的队伍,发挥党的作用。
制度是行为的规范,今后学校党委将继续修定完善相关党建工作制度,坚持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密切结合,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