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农业局“四项举措”清理优化行政权力清单

01.09.2015  16:12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市农业局在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优化工作中,围绕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权界清晰、运转高效主线,采取四项举措,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精心组织。 我局把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逐项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将权力清单梳理和行权同步录入工作具体分解到各科(站),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注重衔接。 我局严格把握“取消、下放、整合”三个清理工作重点,开展自上而下分类梳理、排查和清理。同时,针对清理工作中权力依据及事项定性等专业问题,积极向省农业厅、市政府政务中心做好汇报,注重与县区农业部门沟通联系,确保清理工作上下衔接、统一规范。

   三是分级把关。 我局在依照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予以分类、归集、列表后,采取业务科(站)初审、法规科核审、法律顾问会审、局领导终审多级把关制度,确保政权力清单事项全面、合法、有效。

   四是科学梳理。 由于农业部门法定行政权力较多,我局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对本地本部门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核查、确认。对确需调整的,向省农业厅、市政务中心书面反映。并严格按市(州)《行政权力指导清单》所列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序号填报。经过此次清理,我局行政权力事项从205项削减到130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77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检查9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