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七项举措推动农民工有序返粤浙复工
2月19日,绵阳市安州区界牌镇西明村,外出务工人员在村委会门口办理健康证明。 本报记者 田为 摄
明确服务对象
畅通宣传渠道
摸清用工需求
开展健康服务
提供交通保障
加强行前教育
落实跟踪服务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2月17日,我省出台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广东浙江等地川籍农民工返岗复工的实施方案,将从七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广东浙江等地川籍农民工有序返岗复工。
明确服务对象。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的要求优先保障省内无现症病例区和散发病例区的农民工有序输出,重点组织广东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和浙江杭州、宁波、绍兴、嘉兴、湖州、金华等主要务工地企业员工返岗、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援助县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
畅通宣传渠道。依托四川公共招聘网、“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把外出务工健康申报证明服务、交通保障等政策宣传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专班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乡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具体联系方式,畅通农民工外出务工返岗对接协调渠道。
摸清用工需求。结合我省外出务工人员意愿和广东、浙江等省用工需求,及时组织符合条件农民工返岗复工。
开展健康服务。在确定赴粤、赴浙务工返岗人员名单后,有序组织农民工参加健康申报证明服务。
提供交通保障。按照赴粤、赴浙务工人员名单,分区域、分批次组织专列专车,实行“点对点、一站式”服务,确保务工返岗人员安全到达务工地。
加强行前教育。对符合外出务工返岗健康条件人员开展行前疫情防控、劳动纪律、健康检查、交通安全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用工地和用工企业制定的外出务工返岗各项规定。
落实跟踪服务。人社厅牵头,会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组织在粤、浙等地的四川农民工服务站和农民工流动党支部,协助做好务工返岗人员的后续跟踪管理、健康信息协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