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探索实施多项举措 保证法律援助免费不贬“质”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5月19日,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拿着一份《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跟踪监督卡》,来到梓潼县三泉乡李开福(化名)家,“请您根据法律援助服务人员的实际表现,如实评判。”工作人员说,从受理到维权各个环节,受援助对象要对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评分。
“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必须是有质量保证的法律服务,否则就失去了意义。”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晓林认为。
作为免费的法律服务,如何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我省从扩大受援面、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制定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和质量评估标准着手。
扩大范围
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等纳入范畴
“这个案子的关键环节在于取证,马上带当事人到医院进行伤情鉴定。”走进梓潼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白林安正忙着受理一件虐待子女法律援助案件。
以往,因虐待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项并未纳入我省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从2014年5月1日起,我省实行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新条例将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从六项扩大到十项,将劳务纠纷,家庭暴力、虐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伪劣产品导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请求等纳入了法律援助范畴。”白林安告诉记者,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全部给予法律援助,“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了覆盖面。”
覆盖面扩大的同时,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也进一步完善。
我省把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与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紧密结合起来,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法律援助中心205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728个。
与此同时,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也在积极运行。全省836家律师事务所和129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成为法律援助的接待站、受理点和宣传窗口,在村(社区)、矿山、企业聘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向社会公布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形成了覆盖全省困难群众的工作网络。
三年来,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万件,受援群众21万余人。
提高补贴
法律援助案件原则上最高可补3400元
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从约谈到调查、辩护,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随着经济增长,补贴不足以保证支出,有可能影响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积极性和办案质量。”王晓林告诉记者,为此,2015年初,新版《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新《办法》将办案补贴标准提高:原则上,成都市内办案补贴标准刑事案件由每件补贴由200—800元提高到500—1300元,民事、行政案件每件补贴400—1000元提高到500—1500元;省内成都市外办案,刑事案件每件补贴由500—1000元提高到800—2300元,民事、行政案件每件补贴600—1500元提高到900—2900元;省外办案的,刑事案件每件补贴由800—2000元提高到1200—2000元,民事、行政案件每件补贴由1000—2500元提高到1700—3400元。
“重大疑难案件可增加补贴。”王晓林说。新《办法》规定,属群体上访、集团诉讼、跨年度重大疑难案件,或者因案情复杂、路途遥远及其他客观原因,致使成本支出较大的,省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报批后,可适当增加补助费。
同时,法律援助经费支出范围也适当扩大。新《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专项用于支付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援助事项及其他经批准的支出事项,包括办案补贴(含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聘请翻译费、代书费、法律咨询值班补贴等。在旧《办法》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代书费”和“法律咨询值班补贴”。
“新《办法》授权各市(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这为我们执行符合自身情况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留有充足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律师参与性和积极性,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也更有保障。”广元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何蓉说。
跟踪质量
法律援助案件将有质量评估标准
5月24日,记者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窗口看到,工作人员会给每名受援人发放一份调查问卷表。“调查问卷表有20多项评价,受理结束后,受援人填写好后将其交给我们。”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刘蕾章告诉记者,受援人的评价直接与法律援助律师领取的案件补贴挂钩。
2014年,司法部将绵阳市纳入全国32个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之一。在绵阳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我省将出台《法律援助程序细则》,从咨询与申请、审查与受理、指派、案件办理、结案与归档、监督与激励等方面逐条细化法律援助程序。同时,还将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从办案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估打分,以此提高办案的可操作性和办案质量。
据王晓林介绍,《法律援助程序细则》草稿已制定完毕,像在律师指派上,《细则》提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立案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案件安排或者指派到本机构律师、公职律师、法律援助社会志愿人员或者指派到法律服务机构办理。“将程序时间明确,避免了因为程序衔接不畅可能带来的案件办理拖沓。”王晓林解释说。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正在进行修改完善,该标准分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针对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中证据规则、诉讼程序等方面的不同,评估标准的设置和所占分值的比例也不同。”王晓林介绍,目前确定民事(诉讼)类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3项,三级指标81项;刑事(审判)类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71项,并明确了每一项指标的评分标准。
“现在,两个文件已征求各市州的意见,现在进行最后修改,预计6月将出台。”王晓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