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放开7项专业服务价格 清理本地服务性收费

06.01.2015  12:23
核心提示:对原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与这7项专业服务价格相关的服务项目也一并开放实行市场调节价。         日前,省发改委发布了《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决定放开7项专业服务价格的相关要求,同时对原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与这7项专业服务价格相关的服务项目也一并开放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发改委决定放开7项专业服务价格,包括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省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级清理规范原则,全面清理本地区制定出台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通知》还要求我省各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收费行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强化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专业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