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顶尖人才最高资助5千万

15.02.2016  10:33
核心提示:2月14日,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据称成都史上最具含金量的“人才新政十条”。

2月14日,成都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据称成都史上最具含金量的 “人才新政十条”——

  《关于深入实施 “创业天府”行动计划 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荣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 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 (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据悉,《若干政策》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经验做法,成都市先后召开市级相关部门专题会议和专家人才座谈会广征意见,并重点征求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数易其稿形成。

   主要内容:

  人才《若干政策》是 “十三五”期间成都市引 进、培育、扶持、服务、激励人才的总体思路和具体举措。其中,第一、二条为人才引进措施,第三条为本土人才培养措施,第四、五、六条为人才扶持措施,第七、 八、九条为人才服务措施,第十条为人才激励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引进人才。一是加大资助力度。设立不少 于 2 0 亿 元 的 人 才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 其 中 市 本 级 由 1 .2 亿 元 提高到2亿元。二是实施分类分层资助。给予引进人才120 万 元 、 200 万 元 和 300 万 元 三 个 层 级 的 资 金 资 助 ; 三是设立引才 “伯乐奖”。

  (二)关于培养人才。实施 “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 划”、青年 (大学生)“创业新星”计划和 “产业实用人 才开发五年行动计划”三项本土人才自主培养计划。

  (三)关于扶持人才。一是统筹扶持重点人才 (团 队)项目。每年综合扶持5个左右。二是强化创新创业 金融扶持。市县两级构建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各类金融扶持基金。三是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给予采 购 单 位 最 多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补 贴 。

  (四)关于服务人才。一是优化人才发展平台。鼓励 创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二是提供优质 工作生活服务。建立党委联系优秀专家人才制度,建立 “新型人才服务中心”和 “新型人才工作站”,提供办公 和住房支持。三是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在停 居留资格条件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

  (五)关于激励人才。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授予 “成都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给予100万元奖励 。

   十条政策具体内容:

   《关于深入实施 “创业天府” 行动计划 加快 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

   一、加大引进人才资助力度。 设立总额不少于20亿 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实施 “成都人才计划”,全 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和顶尖创新创业团队。 建立国内一流的人才资助体系,实施分类分层资助,对 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高级人才分别给 予300万元、200万元、120万元的资金资助,区 (市) 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

   二、引导激励多元引才。 设立引才 “伯乐奖”,激励 企事业单位、人才中介组织等多渠道引才。对推荐人才 (团队)来蓉创新创业并入选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的 社会组织及个人,按推荐1人 (团队)最高20万元的标 准进行奖励。探索建立 “企业提需求+高校出编制+政 府给支持”的联合引才机制。建立中国 (成都)海外人 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开放引才。

   三、实施本土人才自主培养计划。 实施 “成都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金融服务、技能技艺等10大领域 , 每年遴选培养100名左右急需紧缺的中青年骨干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的资助。实施 “创 业新星”计划,每年选拔和培育100名左右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的青年 (大学生)人才,给予 每人20万元的资助。实施 “产业实用人才开发五年行动 计划”,5年培育5万名左右技术、管理和技能人才,引 导企业依据贡献度从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进行 特殊奖励或实行股权、期权奖励。

   四、统筹扶持重点人才 (团队)项目。 整合经信、科技、人社、金融等与创新创业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 每年遴选5个左右重点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资助。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荣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 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 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五、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扶持。 加快推进产业扶持资金 “补 (拨)”改 “投”进程,构建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扶持基金。构建资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银行机构对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开展债权 融资、股权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对实现债权融 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融资补助。鼓励市以上人才计 划 (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上市融资,对完成上市的 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创建“西部创业投资中心”,加快建设创业投资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吸 引知名创业投资机构聚集发展。

   六、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对市以上人才计 划 (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 直接纳入 《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对本市工商企 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首次采购此类新产品的,给予采 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的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定证书的新产品,给予采购单 位 实 际 采 购 价 15% 的 资 金 补 贴 , 补 贴 金 额 不 超 过 200 万 元;对获得国家级认定证书的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 采 购 价 25% 的 资 金 补 贴 , 补 贴 金 额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

   七、优化人才发展平台。 鼓励建设特殊领域全球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引进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创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 “创业苗圃+孵化器 +加速器 (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梯级孵化体系。

  鼓励人才企业创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个的资助。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开 放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购买服务的人才企 业给予最高10万元∕年的 “创新券”支持。依托成都人 才发展促进会,打造人才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法律、财务、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

   八、提供优质工作生活服务。 建立党委联系优秀专 家人才制度。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 “新型人才服务中 心 ”,并打造成都人才APP 服务平台。在人才聚集区建立“新型人才工作站”,提供 “一站式”代办服务。在 组织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建立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 集体专户。对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入选专家中有住 房需求的,由所在区 (市)县按最低80平方米、最高200平方米的面积标准提供住房或发放购置、租赁补贴; 对有办公用房需求的,由所在区(市)县提供相应的办公用房或发放补贴。为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入选专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专家疗养。

   九、开设外籍人才停居留特别通道。 增加外籍人才认定单位,扩大外籍人才申请办理人才签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未持签证来蓉的,抵蓉后可直接在口岸签证机关申请人才签证。为外籍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签发5年内长期居留证件或5年内多次出入境有效访问、贸易或人才签证。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 留的,予以优先办理,在停居留资格条件、期限、办证服务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在人才聚集区增设出入境服务站。

   十、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 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 出贡献奖,对于在成都创新创业5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 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授予 “成都市杰出人才 ”荣誉称号, 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部分国内其他地区人才政策:

   广州:

  市政府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培养海 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各项奖励、资助、补贴和高层次人才工作组织 管理。由市财政安排 2 亿元,在政策实施期内跨年度递延使用; 在 2 亿元规模内,根据人才引进、培养实际进度控制使用。(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南京 :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人才投入,市、区县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要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确保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 3%。(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 建立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意见》)对在南京创办企业或开展产业化合作的科技顶尖专家,最高给予10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业南京”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简称 26 条“人才新政”)

   杭州

  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每年人才专项经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高于 0.5%,并且加强对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切实发挥人才专项资金的效益。(《杭州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2011—2015)》)给予引进的高端人才扶持资金最高达 1 亿元。(《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人才新政 27 条”)

  实施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给予 60—2000 万元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 1 亿元项目资助。

   西安(高新区)

  鼓励国家“万人计划”及“千人计划”入选者到西安高新区创新创业。给予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奖励 100-200万元;对于创业项目,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 1000 万元。(《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特殊人才跨越计划的若干政策》)

  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于承担重大项目、掌握国际领先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经评审,给予创业启动资金、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等扶持资金最高 5000 万元。

   武汉:

  计划用 10 年左右时间,在十大行业领域遴选支持约 3000 名本地 优秀人才,每位入选人才可分别得到 5 万元至 30 万元的培养资 金支持,面向武汉本地优秀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黄鹤英才 (专项)计划”)

  依托市、区政务中心、人才市场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为入选人员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代办居住居留、签证办理、户口转迁、工商注册等手续。实施“人才项目专人服务计划”,为入选人员配备行政助手,帮助处理日常行政工作。

  建设国际学校,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高新区内自由选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解决其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建设国际医院,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本人办理优诊优疗卡,符合相关条件的领军人才,可享受厅局级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