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在四川省第四届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中独占鳌头

30.04.2014  17:24

  4月27日至29日,由四川省教育厅主办的四川省第四届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在成都师范学院成功举办。我校音乐学院学生获得七项基本功中的四个单项第一名,两个单项第二名,两个单项第三名,3名参赛选手均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同时,我校参赛队伍以优异的成绩荣获本科组团体奖唯一一个一等奖。四川音乐学院、西南民族大学获得二等奖,西华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获得三等奖。音乐学院党委书记黄志伟、副院长侯宝平、李亚梅,音乐学系主任汪黎明、副主任杨瑜以及多位老师共同前往比赛现场,为参赛选手加油鼓劲并及时予以场外指导。

  此项赛事是目前我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设立的最高规格比赛,反映了各高校教学水平。据统计,本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省各地、市、州涉及音乐教育专业类的20所高校代表队参加,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两个组别。本科组共13所高校团队,39名选手参加比赛;专科组共7所高校团队,21名同学参加比赛。比赛由省教育厅在全省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2011级学生中随机抽取学号来组队参赛,这对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普遍质量与整体水平有着直接地体现。

  按照比赛章程规定,音乐学院根据抽号派出了本科三年级何雨虹、吕咏梅以及马骁三位同学代表学校参赛,3名选手必须经过教育基础理论综合笔试、合唱指挥、歌唱与钢琴伴奏、钢琴演奏、器乐或舞蹈、自弹自唱、即兴弹唱歌曲这七项比赛的考验,这对选手的理论知识基础、教育专业技能以及心理素质都有很高的要求。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到了我国新时期深化改革的重大问题,其中就包括“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决定,这是在党的基本文献中对于美育谈得最具体的一次,对美育进行了准确且有针对性的定位。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建设,音乐学院对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基本功进行重点培养。

  自2010年起,我校音乐学院连续三届参加本项赛事,积极组织参赛,在实战中不断增强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基本技能。学院在日常教学中也从未停止过对学生各项基本技能的训练与指导,在扎实学生专项技能的同时,争取实现基本功教学训练常态化,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附:我校四川省第四届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获奖情况

  团体一等奖    (本科组)

        综合理论笔试:

   第一名:何雨虹              第三名:马骁 

  歌唱与钢琴伴奏:

            第一名:吕咏梅              第二名:何雨虹 

  合唱指挥:

   第一名:马骁

  自弹自唱:

   第一名:何雨虹

            第三名:吕咏梅

            第四名:马骁


我校获奖学生领奖(右起共三位)


我校获奖教师领奖(右三)


我校音乐学院副院长李亚梅(右二)领受团体一等奖


我校音乐学院参赛队伍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