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27.05.2016  13:25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近年来,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也存在一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标后安全管理严重滑坡、安全隐患突出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些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把关不严、放松考评标准甚至提供虚假报告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进一步落实已达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巩固达标成果,促进持续改进升级。

二、检查对象

全省已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三、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至7月底,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已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比例不得低于辖区内达标企业的20%;

(二)即日起至8月底,省安全监管局对全省已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进行执法抽查,并对市(州)安全监管局开展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四、检查内容

(一)已达标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时的相关情况以及达标后标准化的运行状况(详见附件)。

(二)长期停产的已达标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停产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等情况。

(三)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提交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等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照本通知检查表,凡是发现有一项不达标事项的,一律要撤销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矿山企业认真整改,并依法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对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取消评审单位和评审组织单位资格。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指导矿山企业按照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自主开展标准化创建和自愿申请标准化评审工作,引导企业运用标准化规范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要加强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做好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严把评审报告质量,严格评审报告审核。

(三)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于7月25日前将本辖区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在随机抽查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同时,将重点对各市(州)专项检查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州)将予以通报。

联    系人:朱雅琴       

联系电话:028-86631478(兼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检查表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检查表

3.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检查表

 

 

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