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公布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非法集资专盯老人

19.05.2015  20:05

    5月15日是全国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日。为防止群众在非法集资中上当受骗,13日,四川省公安厅公布了一起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该案例中,嫌疑人以虚假项目和高额回报诱骗受害人投资,为提高成功率,主要选择60岁以上老年人下手。

    该案例中,69岁的受害人张某2011年7月在某超市门口被一年轻业务员拦住,听对方讲“投资的保险公司,一年收益率起码在16%以上”。第二天,张某专程赶到业务员推荐的四川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在地,看到高档写字楼里装修豪华的办公室,以及墙上“合法经营”的各种证照,当即转账5万元至该公司账户。此后的两个季度,张某按时拿到回报的5000多元,但从第三个季度开始,拖了一个多月钱都没拿到。到公司质问,才发现前来讨账的投资者不止自己一人。发现情况不对,张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2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接到报案后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宣传的项目全部子虚乌有。不到一年时间,受害人达到80余人,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涉案金额多达600余万元。这些资金除了日常开销和业务提成外,大部分都被犯罪嫌疑人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为提高行骗成功率,此案嫌疑人选择的作案对象大多是有钱、有时间的退休老人。嫌疑人程某表示,公园、超市等公共场所是公司广撒网的地方。为提高成功率,还经常在农家乐开会、办讲座,给这些老年人洗脑。

    目前,涉案的三名主要嫌疑人,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被分别处以14年、12年有期徒刑,其余13名业务员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尽管嫌疑人落网,但因没有具体账目,难以确定资金去向,非法集资案件的财物追回难度极大。”办案民警透露,目前专案组仅追回涉案财物300余万元。

    【律师】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敏:

    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政府更不会为投资人的损失“兜底”。因非法集资造成损失的投资人切忌通过围堵政府、堵塞交通等方式维权,否则可能会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记者 刘宏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