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亚硝酸盐 两名厨师在成都被起诉

04.03.2014  20:33

 

四川日报网消息(成检宣 记者 王玉姗) 仅仅想要肉质看起来鲜美而不顾群众的健康,竟在加工熟食时非法添加亚硝酸盐,近日,王某和杨某因涉嫌生产有毒食品罪被成都市青羊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王某与杨某系成都某餐饮公司青羊分公司凉菜部厨师,二人在制作该公司招牌菜“延边牛肉”过程中,为使牛肉颜色更好看,违反国家规定,向牛肉中添加亚硝酸盐。2013年9月,成都市青羊区食药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查时,在该公司凉菜间发现一袋已开封使用的亚硝酸盐,执法人员立即对凉菜房中的“延边牛肉”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即熟牛肉中含有亚硝酸盐成分。经成都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检测,熟牛肉中亚硝酸盐含量为82mg/kg,违反了国家明令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规定。王某、杨某随即被青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

  庭审中,公诉人阐述了卫生部近年来对亚硝酸盐添加剂管理规定,说明违法添加亚硝酸盐对人体的危害,结合被告人的具体行为,认为两被告人已构成了生产有毒食品罪。王某、杨某当庭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