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针对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市民对路面上行驶的“打着伞”的电动自行车已司空见惯,殊不知,这种行为违反了交通法规。昨日,市交警二分局针对非法改装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展开了集中整治。截至昨日下午,交警共计纠正了18件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其中加装遮阳伞的违法改装行为就有6件。交警提醒,除了不安全之外,更重要的是私自加装遮阳伞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得改装。“碰到类似的车主,以教育为主,并责令拆除。”民警表示,这样的行为,除了要接受教育劝导外,也要面临一定的处罚。
加装遮阳伞存安全隐患
驾驶员被罚50元
昨日下午3点,记者来到二环路火车北站路口,市交警二分局已经在此加强了警力,针对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当天下午阳光猛烈,天气炎热,让不少人“无伞难行”。记者看到,一辆红色的电动自行车从刃具立交方向驶来,这个电动自行车装上了显眼的蓝色遮阳伞,这个遮阳伞比车辆本身还要长,驾驶员的行驶速度明显较快,引得旁边的车辆纷纷避让,民警赶紧把其拦了下来。
电动自行车司机梁某告诉民警,因为夏天到了,非机动车难免遇到大太阳和下雨的天气,所以到路边摊加装一个遮阳伞。“民警说得确实很对,加了遮阳伞之后,虽然不晒了,但是很闷热,还挡住了视线,真正下大雨的时候,这个伞也不管事,今天就把它拆了。”梁某说罢,主动丢弃了加装的遮阳伞。民警表示,因为非法改装非机动车,梁某被处以50元的罚款。
交警提醒
私自加装遮阳伞属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遮阳伞是为了遮阳挡雨,但效果并不好。电动自行车遮阳伞种类繁多,重量多在4公斤到6公斤。驾驶员梁某告诉记者,装上伞后遇风不稳、行车时车体会左右摇晃,操控感比较差。
记者发现,在经过二环路火车北站路口的电动自行车中,有不少加装了遮阳伞。由于该路口车辆较多,交通情况较为复杂,如果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因为遮阳伞阻挡了视线,就容易撞上其他非机动车,让马路上险象环生。交警提醒,私自加装遮阳伞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请广大市民不要随意改装。
本报记者 王静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