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三年非公职务犯罪涉案者八成是高管

21.02.2014  13:32

  非公有制企业,目前已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近年来,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逐年上升,已引起检察机关高度重视。

  近日,我市检察机关公布《非公企业人员近三年职务性犯罪预防调查报告》显示,非公企业职务犯罪涉案金额累计高达5.8亿元,涉案人员80%以上为企业高管。缺乏监督、权力滥用成犯罪上升的主要原因。

   案件隐秘性强

  据统计,从2011年至今,全市非公企业人员职务犯罪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国家及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4类案件,共发案563起,涉案金额达5.8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451人,受到刑事处罚的共343人。

  据介绍,大多案子在犯罪分子逃匿或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才暴露出来。2011年12月,我市侦办一起职务侵占案,犯罪嫌疑人徐某是公司老板同学。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800多万元转入自己或他人账户,直到徐某逃逸才案发。

   高管人员占职务犯罪80%以上

  2012年12月,南京某设备制造集团公司高管犯罪案中,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处处长黄明,利用给一家公司产品技术加工机会,接受对方贿赂30万元。办案人员在调查该案时,还牵出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李亮收受供应商贿赂案件,质检处成本主管吴丽利挪用公司资金炒股,总经理肖华也有挪用资金的问题。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副局长石翠平说,这是一个企业高管集体犯罪的典型例子。据查,我市非公企业职务犯罪中,管理层人员占涉案总数80%以上。

   构建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防范机制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介绍,目前,虽然大多数非公企业在组建时实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但由于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由企业老板自己选任,自然形成了用人上的人身依附关系。有的企业老板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管理者,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决策专断。有的公司缺乏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约束机制,财务收支很不规范,账目管理漏洞百出,给职务犯罪提供便利。

  林志梅认为,非公企业职务犯罪是一种诱发性犯罪,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国家公职人员职务性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理应纳入社会化大预防格局。

  据了解,目前,我市检察机关正在构建完善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警防范机制,通过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警示教育、预防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助企业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南京日报

  原标题: 八成是高管,案值达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