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探索与思考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西方,经过一百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目前虽然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和要求,但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国际趋势,这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企业在迅速发展壮大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如产品质量安全、污染环境、偷税漏税等负面问题,使非公企业社会责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以南溪区非公企业为研究对象,尝试分析如何引导非公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期望为非公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一些思路和导向。
一、南溪区非公经济发展概况
近年来,南溪借助区位优势,坚持“工业强区”战略,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突破口,通过实施“企业服务提升年”等活动,全区非公经济步入了一个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的新时期。具体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截止2013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1384家,注册资金达23.82亿元,同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15.6%和16.8%。二是经济总量不断扩大。2013年全区GDP 完成92.4亿元,其中非公经济总量达57.21亿元,占全区GDP比重的61.9%,同比增长12.8%,增速位居全市第2位。三是涉及领域不断拓宽。非公经济几乎涉及到全区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食品、轻工、精细化工、机械制造四大产业集群,且在文化、物流等产业领域也逐步向集约、集群方向发展。四是社会影响不断增强。目前,全区非公企业共吸纳3.4万人就业,其中不乏高层次的科技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意识也不断提升,共有82人次当选为省、市、区“两代表一委员”。
二、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
由于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和人文不同,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与形式也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根据我国国情及社会各界学者的主流意见,将非公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推动经济发展的责任。 我国非公经济的发展速度高于全国的经济增长速度,非公企业通过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缴纳更多的税金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对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就南溪来讲,2013年,非公企业规上工业增加值达27亿元,占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的72.9%;上缴利税2.44亿元,同比增长32.31%,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43.52%。
(二)创造社会就业的责任。 由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非公企业已成为解决社会就业的主要力量。近三年来,南溪的非公企业共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近4万人次,提供了75%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非公企业吸纳新增的就业人员,直接和间接的推动我国朝向全面小康迈进,且在今后仍是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式。
(三)遵守法律法规的责任。 作为市场主体的非公企业要时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重合同,守信用,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近年来,南溪的非公企业通过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分行业发布诚信倡议、组织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等,践行保护企业职工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有效推动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参与社会公益的责任。 随着非公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逐渐增强,多数企业踊跃参与扶贫济困、赈灾、社区公益、资助社会基础建设等,个别企业还自发成立基金会,把社会公益事业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和管理。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南溪区非公企业投资光彩事业60多个项目约5亿元,在各项公益活动中捐款捐物达3000多万元,为全区民生稳定、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 非公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与和谐的内外关系、优美的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这是一些非公企业,特别是初创期的、规模小的企业经常不能正确认识的责任。南溪区80%以上的非公企业成立了党、工、青等党群组织,通过关注职工生产生活需求,保护自然环境,关心社会弱势群体,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六)展示地方形象的责任。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下,许多非公企业及产品成为了驻地城市的一张名片,如南溪的非公企业推动创造的南溪豆腐干地理标志、南溪白鹅原产地、三项吉尼斯纪录等。一些实力强大的非公企业把企业发展与国家振兴结合起来,走出国门,成为创造民族品牌、带中国走向世界的坚定实践者,南溪也有5家非公企业的产品远销国外、1家非公企业在非洲投资。
三、影响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因素
我国非公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可贵经验,但也暴露出一些诸如忽视诚信经营、关爱员工不够、保护环境不力等未履行好社会责任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业自身因素。 南溪区大部分非公企业属小微型企业,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较低,企业主及管理者的文化程度较低,这些企业多数对社会责任认识不足,有的企业把慈善责任等同于社会责任的全部,有的仅履行法律规定的强制责任,没有建立起社会责任机制,没有把承担社会责任真正纳入企业管理体系。甚至还有个别企业存在信用缺失、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管理监督因素。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各地党委政府在对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的管理上,既存在职能重叠和职能交叉,也存在着职能缺失,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在这样的监管因素下,特别是过去GDP考核机制下,有的企业利用行政力量形成垄断地位,有的企业因地方干预而盲目扩张导致失败,有的企业有时会逃避甚至损害社会责任,有时又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以提高企业形象。
(三)社会环境因素。 影响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因素主要来自于行业组织、商业伙伴、消费者、新闻媒体等,但社会因素的影响通常是软性约束,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具有强制性,且容易受到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尚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如行业协会只重视对企业利益的保护,不重视对企业违规的管理、监督和揭露;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淡薄,社会影响力较弱;个别新闻媒体报道时出现的有偿新闻、虚假新闻等。
四、加强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以上的调查分析,推动非公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长时间的共同努力和培育,包括党委政府主导、社会群团监督、企业自身觉醒等。因此,引导非公企业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优化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软环境。 以习总书记提出的绿色GDP思想为指导,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为非公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强化统战部、非公企业党工委、总工会、工商联等党群部门职能职责,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引导、教育、鼓励非公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市场经济为导向,修订和完善陈旧的地方法规和政策,刺激非公企业合理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开展行风政风监督评议,推动非公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提高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动性。 将对非公经济人士、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纳入地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定期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聘请专家授课、组织外出参观等多种方式,提高和端正企业主及企业职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行为;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地方实际的社会责任标准评估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非公企业给予土地、融资、税收等优惠政策;以推荐优秀的企业主为“两代表一委员”、定期评选表彰“社会责任奖”、协助企业申报各项荣誉等方式,用政治荣誉激励非公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三)强化社会各界监督社会责任的影响力。 积极引导新闻媒体严守职业道德,对非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给予公正报道,褒扬善行、谴责恶行;强化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制定行业社会责任标准、搭建服务平台、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等,倡导和推动非公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开展各种各样的评选、表彰活动,激励更多的非公企业参与社会责任;发挥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社会监督、服务体系;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评价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
非公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条件不同,履行社会责任的方式和内容也不同。因此,推动非公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并不是要求企业要承担过多的责任,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有选择地适度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才有助于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