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人民医院对商业贿赂开“处方”

10.04.2014  16:45

      “今年,进一步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认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增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克服‘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小拿拿、无所谓’的模糊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青神县卫生局纪检组长胡红利坦言。

      青神县人民医院实践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抵制商业贿赂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对商业贿赂开“处方”对商业贿赂说“NO”。

      4月8日,青神县卫生局纪检组组织县人民医院全院党员干部、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商家和厂家共计90余人次参加第二阶段“抵制商业贿赂、廉政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与会人员学习了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商业贿赂》。“一是树立群众观点,站社会公益立场,二是做纯洁的人,办廉洁的事,三是尽责履职,兑现承诺。”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陈爱中作抵制商业贿赂、廉政警示教育声明。医院党政班子与参会党员干部和业务往来商家及厂家签订了《青神县人民医院抵制商业贿赂、购销廉洁责任书》和《抵制商业贿赂、廉政建设联名承诺书》。

      “此次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在深度、广度上超过以往,是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一堂重要党课,覆盖了医院各个重要岗位、风险环节以及业务往来商家,从双向角度反对‘四风’,抵制一切不法行为。让我们受益匪浅,明确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县人民医院王医生感慨。(胡红利 罗尚书)